Monday, December 27, 2010

四川交警联合教育部门督促学校按规配置专用校车

      新华社成都12月27日电(记者 党文伯)记者27日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四川省交警部门将从2011年开始联合教育部门督促学校按规定配置专用校车,设置校车标识。

      据了解,四川交警总队将按照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条例规定,从明年开始要求四川非专用校车的每个儿童座位均应装置安全带,接送幼儿、小学生的非专用校车侧窗下边缘距其下方座椅上表面的高度小于250毫米的,应加装防护装置,同时按国家标准《校车标识》的规定设置校车标识。

      据四川省交警总队负责人介绍,目前四川各地校车数量较多,但缺乏统一管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交警部门将联合教育部门对现有不合格校车进行改造,为学生提供安全的乘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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