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December 31, 2010

公交加装“电子眼” 三年覆盖昆明

  出租车GPS系统即将安装完毕

  从明年1月1日起,新的《昆明市机动车客运行业治安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颁布实施。昨日上午,由昆明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组织开展的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同时进行。据悉,昆明市内所有出租车将在近期全部安装GPS卫星定位调度系统,公交视频监控系统则预计在三年内完成覆盖。

  在公交分局的牵头组织下,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出租汽车协会等五家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出席了位于金碧广场的大型宣传活动,并向过往市民发放宣传手册。据悉,昆明14个县(市)区公安机关在昨日同一时间开展了宣传工作,并利用公交移动电视和出租车顶灯播放加强效果。随着新《条例》的颁布实施,从1998年起实施的《昆明市机动车辆营运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公交分局副局长王宏森介绍,新修订的《条例》包含了五个方面的内容,将对有效规范昆明市机动车辆客运行业治安管理工作起到积极作用。与原《条例》相比,新《条例》对机动车辆营运行业作了重新界定,从“营运”到“客运”的改变,使其管理、服务对象的定位更为规范准确。设立治安备案制度在进一步完善治安动态管理机制之余,也对公安、交通、工商、客运企业等相关部门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划分。

  可能近期搭乘出租车的市民已经注意到,大多数车辆副驾驶座位上方都已安装了监控探头。根据新《条例》规定,为确保客运机动车辆安全运行,必须在客运机动车及其场(站)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报警监控设备,为城市公共交通科技化管理和反恐维稳、办案取证提供有力支撑,同时要求不得在客运机动车辆上擅自安装无线对讲装置。

  对此,昆明市出租汽车协会会长刘刈表示,从今年10月开始,全市出租车逐一安装GPS卫星定位调度系统,经调试后投入试运行。目前收到的反馈来看,画面的清晰度已能满足动态监控的要求。预计近期,全市33家出租车公司的6951辆出租车即可全部完成系统安装。届时,一旦遭遇意外情况,只要出租车司机按下隐蔽的报警按钮,110指挥中心、公交分局和出租汽车管理处就能通过摄像头监控车内的情况。刘刈强调,由于非特殊情况下摄像头并不开启,因此乘客无需担心个人隐私遭到泄露。

  而公交车因受经济等因素的制约,将放缓视频监控安装的速度。目前,分属三家公司的26路、91路、107路和A1路四条路线的八辆公交车已进行为期15天的安装试运行,其余公交车预计在三年内完成覆盖。

  本报记者 唐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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